各级重点学科:
为切实保证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建设取得实效,高质量完成各层次重点学科建设任务,保证学科建设的稳步推进和学科团队的整体提升,请各级学科对标目标任务,参照上一年度“建设任务达成度”,制定并上报《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同时细化团队成员聘期考核标准和年度工作任务,与团队成员签订《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2023年度),作为学科建设和团队成员工作进展年度考核依据。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省级重点学科
1.省级重点学科根据《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本年度工作实际填写《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附件1);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填写并与团队成员签订《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2023年度)(附件3)。
2.《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一式二份,分别由学科和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学科管理科留存;《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2023年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科、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学科管理科和团队成员本人留存。
(二)各校级重点学科
1.校级重点学科应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明确学科年度建设目标与任务,在科学规划和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附件2)。学科带人和学术带头人与团队成员签订《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2023年度)(附件3)。
2.《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一式二份分别由学科和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学科管理科留存;《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人员年度工作计划书》(2023年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科、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学科管理科和团队成员本人留存。
二、上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4月20日下班前。
三、上报材料:
《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和《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2023年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学科管理科(行政楼507室) 。
联系人:刘畅
电话:82306265
邮箱:13022077@qq.com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1. 《吉林工商学院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
2.《吉林工商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年度建设计划书》(2023年度)
3.《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成员年度工作计划书》(2023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