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并对本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
2.负责本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抓好本部门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学习、工作作风建设。
3.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及安全、保密工作。
4.负责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协调各部门、单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专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7.负责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填报工作,结合数据填报工作,进行发展与改革分析,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
8.协调制定与落实学校学科建设、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政策体系;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9.协调组织学科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申报、检查与验收工作。
10.协调各部门、单位参加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与诉讼,负责学校章程和制度建设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11.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