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
规划实施情况核查的通知
为确保《吉林工商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十四五”期间学校建设改革发展目标,现就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核查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围绕“十四五”规划十项工作任务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对照“十四五”规划指标,开展十四五规划工作中期落实核查工作。
二、核查方式
各部门负责落实,对照学校“十四五”规划,从主要办学指标完成情况、建设工程任务实施情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规划实施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效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等方面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总结经验做法,提出特色亮点,找出差距不足,提出改进措施等)。
三、有关要求
1.学校“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和落实事关学校事业发展全局,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对照规划文本及规划指标,逐项检查对照,实事求是,认真分析,客观总结,确保检查评估结果客观、准确。如规划指标无法完成,需向学校提交申请,说明原因,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将纸质材料统一报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核查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综合楼510室,电子版发送至272384081@qq.com.联系人:曲剑舒、张婷婷,联系电话:82306263。
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