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工商学院重点学科团队人员遴选及管理办法(试行)》(吉工商院字[2019]167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各级重点学科团队人员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1.人员范围
包括省级、校级重点学科团队成员。
2.成果范围
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应为本建设周期内成果。(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考核标准
(一)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在任期内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中的四项,校级重点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在任期内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中的三项。
1.作为项目主持人应完成或获得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2.作为项目主持人应累计获得纵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科技类5万元以上,社科类2万元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应发表论文3篇(其中重要期刊以上论文1篇或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
4.作为第一成果完成人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
5.作为第一成果完成人应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6.主编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
7.获省级以上学术称号。
8.作为负责人主持新建省级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等。
9.主办或组织承办省、市级以上学术会议1次以上。
10.作为负责人组织本学科完成研究咨询报告或获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账5万元以上。
(二)省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在任期内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中的四项,校级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在任期内应至少完成以下工作任务中的三项:
1.作为项目主持人应完成或获得科研项目2项(其中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2.作为项目主持人应累计获得纵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科技类3万元以上,社科类1万元以上。
3.作为第一作者应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篇)以上。
4.作为第一成果完成人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
5.作为第一成果完成人应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
6.主编出版学术著作或教材1部以上。
7.获厅(市)级以上学术称号。
8.作为负责人组织新建省级科研平台、创新团队等。
9.主持省、市级以上学术会议1次以上。
10.作为负责人组织本学科完成研究咨询报告或获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累计到账5万元以上。
(三)学术骨干和非骨干成员须履行的职责学术骨干和非骨干成员在任期内工作任务和考核标准由学科带头人(负责人)制定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团队成员所在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组成,组长由学科带头人担任。
(二)考核小组负责审核本部门学科团队人员提交的业绩成果材料,并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及业绩成果在本部门网站公示3天。
(三)经公示无异议,将考核结果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报送内容包括:附件1、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收电子版)。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学科团队人员考核汇总表
附件2.吉林工商学院学科团队人员考核情况表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纸质版材料: 12月8日下班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材料由学科带头人签字加盖所在学院公章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综合办公楼507室)
电子版材料: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学科为单位发送至邮箱:13022077@qq.com
联系人:刘畅
联系方式:82306265
(初审:刘畅 复审:张一 终审:李凤祥)